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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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看更多评论欢迎你啊123:好评
还不错,很干净,安静,下次还会住
会员9922:好评
房间一般,地理位置优越,冲着早餐来的,结果生病没能起来。女儿独自去吃的,是隔壁酒店,她说环境和品种都不错,但女孩子也吃不了多少,性价比不高。
会员7955:好评
酒店是民国时期就有的老字号,也就是有故事的酒店,杯具的事我一早冒雨赶到酒店,却被告知还没有房间,要等到下午两点,好在隔壁是一家五星酒店,可以先去吃早餐,这点还不错,我就只好先去享受早餐的美味吧!